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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召开律师事务所税务问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06-10 浏览数:8,635

    2010年6月2日下午,我会就近期律师事务所税务纳税工作等问题召开了座谈会议。会议邀请了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处长卫广林对我市律师事务所关心的税务征纳工作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会议由王波会长主持,我会欧永良副会长、朱宝莲秘书长、市司法局律管处沈敏副处长以及我市十多家律师事务所代表、财务人员到会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主要就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变更后出现的有关季度预缴、收入的确认与成本的核算以及相关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等进行了座谈。市地税局卫广林副处长对参会人员所提问题均耐心地一一进行了解答。卫广林副处长表示,会后将结合参会人员反映的律师事务所税务工作近期出现问题与情况,争取在6月底至7月初出台相关具体的征纳操作工作指引,以便于律师事务所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王波会长在会议总结发言时指出,律师事务所税务工作关系到我市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步伐与前景,希望税务部门从培育法律服务业市场、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水平的高度出发,根据我市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继续一如既往地从税务政策上关心和推动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

税务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