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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业务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4-03-30 浏览数:10,458

2003年3月27日,在广州市律协二楼会议室,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和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分别召开了本专业的法律业务研讨会。上午九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的研讨会正式开始,该研讨会主要针对由国务院颁布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研究和探讨。专业委员会委员们为研讨会做了充分的发言准备并与参会律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研讨会的气氛异常活跃,直至会议结束之际律师们仍有意犹未尽之感。下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对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从理论与实务两方面进行研讨,并为该法的修改提出建议和意见。研讨会上,律师们不但提出了现行《国家赔偿法》不适应当今国情发展之处和相应的修改意见,而且资深律师也为新律师如何在现行国家赔偿法的框架内打好行政赔偿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提供了老练、成熟的办案思路。 此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和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的研讨会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律师们的一致好评,部分省直所律师及外地(如深圳)律师闻讯也纷纷赶来参加研讨,进一步丰富了研讨会的内容。 图片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研讨会现场。 图片说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律师主持《工伤保险条例》研讨会。 图片说明:劳委会副主任冯晓晴律师发表观点。 图片说明:劳委会秘书长王维律师参与讨论。 图片说明:劳委会委员周贤日律师阐述意见。 图片说明:《国家赔偿法》研讨会现场。 图片说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律师主持研讨会。 图片说明:行委会副主任候金炳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谈《国家赔偿法》。 图片说明:行委会副主任姚军律师从理论及实践上阐释对《国家赔偿法》的修改意见。 图片说明:行委会副主任白仲清律师发表观点。 图片说明:行委会委员陈晓朝律师谈对《国家赔偿法》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