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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5年村(社区)法律顾问第二期培训班成功举办(含授课课件)

发布时间:2015-11-07 浏览数:10,485

       为提升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能力素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群众调解、法律服务工作,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广州市2015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第二期培训班,来自全市1400余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分两批参加了培训。本期培训班邀请了广州市司法局调解工作管理处潘盛鹏副处长、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刘毅教授担任主讲,分别讲授“人民调解工作”和“压力、情绪与调适”课程。本期培训班由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谌星明副处长主持。

      培训班上,首先由谌星明副处长进行开班动员。

      上午,潘盛鹏副处长介绍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他表示,我市律师要加强基层群众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他就近年调解工作的重点热点,结合事例、案例,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基层调解工作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如何运用调解化解复杂纠纷等问题,讲授了常见的纠纷调处原则、调解程序、调解技巧等知识。他希望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挥职能,积极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学用结合,创新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下午,参训的村(社区)法律顾问认真学习了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刘毅教授关于“压力、情绪与调适”的课程。此次课程让参训人员更全面地了解参与基层法律工作的压力管理。

      通过培训班学习,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增强了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了调解技能和基层服务水平,也获得了舒缓工作压力,调节情绪的思考方向。希望我市律师在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第二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现场一

第二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现场二

1.”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介绍“授课课件(广州市司法局调解工作管理处潘盛鹏副处长)

2.”压力、情绪与调适“授课课件(广州大学教育学院刘毅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