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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培训班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4-09-26 浏览数:10,455

        2014年8月27日上午、9月11日下午,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在广东科学馆联合举办“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培训班”,1400余名来自全市各区(县级市)的律师分两期参加了培训。市司法局谭祥平副局长,律师工作管理处沈敏处长、谌星明副处长,市律师协会朱宝莲秘书长、刘响亮副秘书长等出席培训班。朱宝莲秘书长、谌星明副处长分别主持第一期和第二期培训班。

       谭祥平副局长作开班动员。他指出,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下,加强政治学习,认真钻研业务,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培训班上,沈敏处长就我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提出了相应解决办法。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黄山律师、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李绛兵律师、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分别结合个人执业经历,围绕“如何做好村(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主题,介绍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和工作职责、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通过本次培训,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认为培训及时,受益匪浅,将主动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向基层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村村都有法律顾问、人人都能享受法律服务的目标。

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培训班现场

市司法局谭祥平副局长、律师工作管理处谌星明副处长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沈敏处长、市律师协会朱宝莲秘书长

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黄山律师

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李绛兵律师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