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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与媒体、食品生产者、消费者代表举行《食品安全法(草案)》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8-04-30 浏览数:7,800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食品安全法是一部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有害食品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法律。为此,广州市律师协会于2008年4月25日上午召集了有关专业律师,与新闻媒体记者、食品生产者及消费者代表共同举行了“《食品安全法(草案)》研讨会”。
    出席本次研讨会有市律协副会长王波、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副主任陈晓朝、委员会秘书长姚军、委员白仲清,广州日报两位记者,食品生产厂家以及消费者代表。律师们在会上介绍了草案的概况,并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发表看法和提出意见,包括建议明确各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在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引入官员引咎辞职制度,以及对市场开办者和柜台出租者为市场经营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等问题提出了不同看法。
参会律师还讨论了记者和消费者代表提出的社会上热议的一些焦点问题,例如是否会引发专业食品打假等,他们认为专业打假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打击造假,但从立法层面而言,建议建立食品安全维权基金,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经济上和途径上的支持,遏制食品造假,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会后,广州日报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专门报道。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