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律协动态

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市法官协会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3-04-16 浏览数:9,912

      2013年3月27日至28日,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市法官协会共同举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研讨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向金华、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广州市综治办综合管理处处长邹远良、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永东和副会长庄伟燕出席了会议。来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检察官、广州市公安局法制处的警官、广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及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研讨会。
      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章,确立了专门适用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刑事诉讼制度。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的调研,做好新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本次研讨会围绕司法实践中备受关注的若干新制度设计了多项议题。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来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和广州市律师协会的参会代表提交了近20篇相关论文。
      在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对庭前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到场、拒绝辩护、并案和分案办理、律师在诉讼中遇到的困难等六个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主要对亟待解决的困司法实践中的一系列问题达成了高度的共识。这次研讨会增进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以及律师等办案一线单位和人员之间的了解,为下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达成我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联动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今后还可以多开展类似的交流活动,共同为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建设平安广州奉献智慧和力量。

(本新闻稿由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提供)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庄伟燕(左一),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左二),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向金华(中),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永东(右二),

广州市综治办综合管理处处长邹远良(右一)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