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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六名律师获聘成为荔湾区社区矫正律师志愿者

发布时间:2007-04-24 浏览数:9,104


    4月12日上午,荔湾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荔湾区司法局隆重召开荔湾区社区矫正律师志愿者聘任仪式。来自广东穗南律师事务所、广东金宏桥律师事务所、广东诚开律师事务所、广东创展律师事务所和广东金羊律师事务所的16名律师在会上接受了聘书。他们将对所联系的街道社区的矫正对象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提高矫正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广州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晓胜,荔湾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政法委书记李大贤,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荔湾区社区矫正办主任、区司法局局长洪剑锋出席仪式并发表了讲话。与会领导对受聘律师志愿者寄予厚望;律师志愿者们表示将努力发挥社会“润滑剂”的作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律宣传,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而社区矫正办也将总结工作经验,全方位配合律师志愿者的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领导给律师志愿者颁发聘书

律师志愿者代表发言

聘任仪式现场(一)

聘任仪式现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