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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录像的蜕变及其意义——从录像制品到视听作品

发布时间:2014-11-11 浏览数:6,466

       以“录像的蜕变及其意义——从录像制品到视听作品”为主题的第四十一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于2014年11月5日晚圆满举行。沙龙由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陈震律师主讲,数十名我市律师、知识产权爱好者参加了沙龙。

       陈震律师首先介绍了录像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录像与电影、录像与作品传播、作为创作手段的录像与作为记录手段的录像之间的关系,新《著作权修正案(草案)》中提出的视听作品界限等话题,结合自身的研究和实践展开了热议和交流。

       经历多年的发展,岭南知识产权沙龙凝聚力不断增强,在知识产权界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始终坚持给我市律师业务交流和资讯分享提供良好平台,努力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贡献智慧。

主讲人:陈震律师

岭南知识产权沙龙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