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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伤害事故民事案件处理与预防机制构建”开题报告暨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4-04-17 浏览数:7,634

 

    4月11日上午,“校园伤害事故民事案件处理与预防机制构建”开题报告暨座谈会召开。市中院少年审判庭赵俊庭长、李琳副庭长、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李征、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刘平伦、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吕娜、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素敏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嘉宾及市中院少年庭课题组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赵俊庭长首先对该课题选题的背景、现实根据、理论意义及所要实现的目的作了简要介绍。该课题是少年庭依托“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这一平台,市中院作为主办单位,与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律协等13家成员单位确定的横向课题,旨在通过对本市两级法院近年来判决的校园人身伤害事故案件的分析,归纳校园人身伤害案件类型、特点,并确定各类案件的处理原则。提出完善我国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在学校受到伤害时的处理与预防制度的思考和建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特别从涉诉判决来看,普遍存在相似案件不同判决、相同情形不同处理等情况。学生、家长特别是教育机构对如何采取针对性活动、管理迷茫,不利于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细分各类案件,制定一套符合司法审判实践需要的判决模块,形成同一裁判的操作方法,做到同案同判。中小学校等未成年人教育机构则以该判决模块为指引,制定学生日常管理规范,规范学校管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与会各单位部门领导分别结合部门实际从自身角度对该课题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结合少年庭赵剑奕法官代表课题组作的开题报告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下一步,课题组将与教育局领导深入广大中小学校听取学校校长、老师及家长意见,并进行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外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调研。


(本新闻稿由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