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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市律协成立律师义务法律顾问团协助农民工省人大代表参政议政

发布时间:2008-02-14 浏览数:8,188

    2008年1月12日,第十一届广东省人大首次选出6位农民工担任省人大代表,这在我省乃至全国都尚属首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了帮助农民工省人大代表更好地参政议政,履行代表职责,1月22日下午6点,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与农民工省人大代表共同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座谈会。参加此次座谈会的领导与嘉宾有: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卢铁峰,副局长黄永东,广州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程秀忠,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刘璧华,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农民工省人大代表马晓凤、贺翕云、魏小明、张志亚。市律协副会长王波主持座谈会。
    市司法局、市律协挑选了6位精通法律、热心为农民工服务的律师组成义务法律顾问团,为农民工省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提供义务法律服务。这6位律师分别来自: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李敏杰律师、何伟律师,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肖胜方律师、刘继承律师,广东穗南律师事务所张志明律师和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郑贤春律师。
    在座谈会上,农民工省人大代表对市司法局、市律协组织律师帮助处于社会基层的农民工表示感谢,并表示在今后的参政议政中遇到法律问题定会多多请教义务法律顾问团的律师专家,提出更好的意见与议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义务法律顾问团的6位律师也纷纷表示,要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执业经验,从大局出发,努力做好各位农民工省人大代表的顾问,协助他们在法律框架内做好参政议政,从而更好地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及推动国家民主进步贡献绵薄之力。

市司法局局长卢铁峰讲话

主持人:市律协副会长王波

农民工省人大代表张志亚发言

义务法律顾问团律师代表李敏杰律师发言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