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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行业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8-09-19 浏览数:8,453

    2008年9月12日,广州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培训班在越秀城市广场五楼会议室召开,来自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近300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本次培训班。培训班由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刘璧华主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铁峰作重要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在培训班上传达了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律师行业专题培训班的精神,市律师协会2008年度执行会长王晓华、副会长欧永良、王波出席了培训班。
    黄永东副局长首先传达了2008年7月份司法部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举办的全国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培训班以及省司法厅在8月份举办的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和全省律师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培训班的精神。接着,黄永东副局长对我市律师行业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专题活动以及加强律师行业党建等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卢铁峰局长对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提出了三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准确领会和把握“三个至上”所蕴涵的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事关律师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二是要切实加强学习,将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三个至上”落实到律师具体执业工作中,具有过硬的理论素养和法律功底,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满足新形势下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新期盼和新要求;三是要切实加强管理,要探索推行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市律协“三结合”管理以及将行业管理和党建工作结合起来的“3+2”的管理模式,发挥区县属地管辖的优势和管理积极性,实现行业管理和律师党建工作的“双促进”。卢局长还要求全体律师要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努力开创我市律师工作的新局面,为广州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参加培训班的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观看了相关专题录像片。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铁峰作重要讲话

 

市司法局副局长黄永东

 

培训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