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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针对亚运会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举办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8-07-28 浏览数:7,982

    广州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展会、博览会接连不断地召开,亚运会也将于2010年在本市开幕,作为各项活动的东道主城市,我市对亚运会以及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针对此,于2008年7月15日下午组织律师以研讨会的形式,围绕由市知识产权局起草,经多方讨论形成的《广州市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研讨会由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延喜律师担任主持。会议得到委员会委员的支持,约20名律师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并积极发表了自身的看法,对意见稿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该研讨会主要针对意见稿中的专有名词表述不准确、申请申诉程序要求过于严格、具体条文表述不严谨等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律师们从参展商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于需要出具“权利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问题,提出了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取得资料需时长且成本较高的问题,而且某些权利如著作权并不具备权利证书,因此“权利证书”这一表述的范围不全面,说法有欠恰当,故提出了修改为“权利证明材料”。
    会后,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将律师们提出的建议整理、汇总为详细的书面意见稿,已经上报到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为两个建议稿的修改提供参考建议。

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会会主任刘延喜律师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