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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劳动纠纷疑难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12-24 浏览数:8,505

2012年12月20日,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劳保委”)主办的“劳动纠纷疑难问题研讨会”在市律协功能会议室成功举办劳保委主任江点序,副主任郑贤春、蔡飞其他委员律师以及关注劳动法律领域我市律师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劳保委秘书长臧传宝主持。

本次会议采取与会人员交流发言和劳保委委员律师评议结合的方式进行。研讨的劳动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问题、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务派遣问题、特殊用工问题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及诉讼程序问题等六大方面。与会人员分别就上述六个方面及衍生的细节问题,结合平时执业过程遇到的困难和引发的思考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劳保委主任江点序,副主任郑贤春、蔡飞,秘书长臧传宝,委员吕惠琴律师就相关问题分别作了评议。

劳动纠纷的法律服务经验分享环节,劳保委主任江点序向与会人员讲述了办理劳动纠纷案件的经验与心得。同时,他还为与会人员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等新立法对劳动纠纷处理的影响。他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正式出台后,劳动与社会保障这一法律业务领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扩充结合当下我国劳动维权意识与诉求愈发强烈的现状,律师应不断加强在劳动纠纷处理的意识和业务素质,提升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水平,积极为相关法律需求者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经过热烈的讨论之后,劳保委郑贤春副主任做总结发言。他认为,理劳动纠纷案件虽然不如其他的法律业务案件收入来得多来得快,但这是一种荣耀,是一种责任。他建议我市律师将这份责任化为驱使自身前进的动力,不断加强学习,共同进一步努力提升我市律师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水准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江点序(左二)、副主任郑贤春

        (右二)、副主任蔡飞(右一)、秘书长臧传宝(左一)

                 

                   劳动纠纷疑难问题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