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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举办“物权法的回顾”讲座及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1-08-15 浏览数:7,759

物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基本法律,自2007年颁布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律师业在法律实践中也遇到了一系列的疑难与困惑。为了加深对物权法的认识,回顾物权法实施以来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 2011 87日 ,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 “物权法的回顾”讲座及研讨会。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 王卫国 教授主讲,由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詹礼愿律师主持,共吸引了约200多名律师参加。

在上午的讲座中, 王 教授主要从不动产征收制度的改革,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住宅小区业主共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所有权的使用等问题全面分析了物权法实施以来面临的难点问题。在讲授过程中, 王 教授围绕物权法的核心部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诠释,并结合了大量的个人切身体会和经验进行了生动的讲解,他灵活严密的思维方式和丰富渊博的专业知识,使听课的律师受益匪浅。

此外, 王 教授还参加了当天下午在市律协举行的研讨会,参会的50多名律师就不动产抵押,土地使用权,物业车位,墓地使用权等具体实务问题与 王 教授进行了深入地探讨。本次讲座与研讨会律师反映非常热烈。通过一天的学习与交流,不仅使我市律师加深了对《物权法》的理解,而且提高了操作实务方面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开拓办理相关的案件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讲座现场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左),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詹礼愿律师(右)

研讨会现场

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邹阳律师(左),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石安琴律师(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