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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参加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7-06-01 浏览数:4,761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为研究探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解决对策,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07年4月28日,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联合召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问题研讨会”。我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肖胜方、周贤日律师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围绕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职业病待遇及执法监督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会嘉宾积极发言,结合工作实践,分析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完善立法、强化执法的角度提出对策和建议。“过劳死”是本次研讨会的一个热点问题,引起了与会嘉宾的热烈讨论。肖胜方律师认为,《劳动法》有规定休假制度,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其实是有效实施的问题,如果单纯为“过劳死”立法并不可取,但将其纳入职业病范围是可行的。
    针对部分劳动者自愿加班加点的现象,周贤日律师表示,中国当前立法和司法资源都很有限,而劳动力资源则相对过剩,致使许多劳动者自愿加班加点。
    研讨会在嘉宾们热烈研讨的氛围中圆满结束,与会嘉宾表示,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有效地宣传推广了《职业病防治法》,对解决《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我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肖胜方(左)、周贤日(右)律师应邀出席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问题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