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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Stephen R.Selby与美国斯坦福法学院教授Lawrence Lessig为我市律师作知识产权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06-04-12 浏览数:9,690

   2006年3月29日-3月31日,市律协与暨南大学联合邀请了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Stephen R.Selby与美国斯坦福法学院教授Lawrence Lessig在暨南大学学术会议厅作知识产权学术报告。
    3月29日上午,Stephen R.Selby署长作了题为“著作权的概念与发展”的演讲。Stephen R.Selby署长从作品的来源,著作权的概念,作品的性质与保护期,对著作权的管制、授权、豁免,以及香港如何制订著作权政策等方面作了详尽的介绍,并生动地比较了大陆与香港两地法律的异同。
    3月31日上午, Lawrence  Lessig教授以“共享创意与知识产权——中美Internet的法律分析比较”为题发表了精彩的演讲。Lawrence  Lessig教授介绍了共享创意CC的概念、并从共享创意与美国Internet法律、中国Internet法律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三个方面展开了深入比较分析。
    此次报告会使我市律师接触了知识产权领域最前沿的学术思想,不仅开阔了视野,相信对今后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也将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Stephen R.Selby


美国斯坦福法学院教授Lawrence Lessig


报告会现场律师们认真聆听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