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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与新闻媒体记者举行交流活动

发布时间:2008-12-24 浏览数:8,520

    为了促进与广州各主要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作,加强对广州律师的正面宣传,为广州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律协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以下简称宣传委)根据2008年工作计划,于2008年12月18-20日邀请了广州各主要新闻媒体政法线的记者在海南三亚共同举行了一次交流活动。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信息时报政法线的记者,市律协副会长、宣传委主任王波、副主任肖胜方、张新强,委员吴翔、魏涛等参加了活动。
    在交流座谈会上,王波副会长首先代表市律协对各媒体记者过去一年对广州律师界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并通报了2008年“律师•好新闻奖”的征集工作。他表示,律师与记者在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双方共同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加强交流与合作对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各大媒体记者也对广州律师工作尤其是宣传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羊城晚报政法部主任李宜航指出,新闻媒体记者首先要对律师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他认为,律师是公平正义的实践者,民主法治的推动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只有准确认识并围绕这个定位去进行宣传,才能把法制新闻工作推上新的高度。有记者提出,律协在律师维权方面的案件,最好让媒体的记者了解事件的经过和详情以便更全面客观地进行报道,避免公众道听途说所造成的误读;也有记者建议,当发生社会热点和焦点的法律事件时,律协可以通过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再由媒体给予报道,不单可以让社会公众认识到律师的专业水准,也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与会律师与各媒体记者还就律协近期开展的一些工作例如实习律师的考核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本次交流活动,使各媒体记者对于律协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既沟通信息又联络了感情,达到了相互交流、集思广益的目的,对于市律协探索更好的宣传工作模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宣传委与记者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