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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举办“合同法的回顾”讲座及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1-12-26 浏览数:7,251

    2011年12月18日,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为我市律师举办“合同法的回顾”讲座及专题研讨会。讲座由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詹礼愿主持,我市约200多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  

    在讲座中,李教授结合自身在民商法领域深厚的研究经验,从合同法的地位及作用这一角度切入,与我市律师回顾合同的概念及构成要素。随后,李教授结合中西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讲解了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合同的担保,违约金的性质等难点问题。同时,介绍了法院和仲裁委对于现阶段合同纠纷案件焦点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方式。对于约定违约金的问题,李教授认为,约定违约金实质上是为担保主债务的履行而设定的从债务,完全符合担保的构成要件。更重要的是,不论法定还是约定,违约金都具有督促、制裁、补偿当事人以确保债权实现的作用。

    当天下午,在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室举办了合同法的回顾研讨会,研讨会由市律协民事委副主任石安琴和房产委副主任陈镇慧共同主持。会上,李永军教授与我市约50名律师针对合同纠纷案件展开了更加深入的探讨与交流,并详细解答了在座律师提出的疑问。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詹礼愿(左),中国政法法学李永军教授

讲座现场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石安琴(左),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中),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镇慧

研讨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