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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司法局赴韶关市考察学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15-01-07 浏览数:10,021

       为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番禺区司法局黄启荣局长、吴磊彬副局长,广州市律师协会朱宝莲秘书长,番禺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及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等有关人员于2014年12月25日前往韶关市司法局及仁化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示范点考察交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考察组一行听取了韶关市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介绍,与韶关市司法局、韶关市律师协会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实地参观了仁化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示范点——大桥镇古洋村,全面了解日常工作台账登记归档、考核制度及硬件设施配备等方面的情况,并就此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韶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一是开展工作较早。早在2008年,全市推行“一镇一顾问”制度。2012年,该市又将“一镇一顾问”工作向村(社区)延伸,部署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活动。2014年,全省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仁化县作为广东省确定的试点,其工作成效得到肯定。二是开展工作实。韶关市司法局先后出台了日常登记、归档、事后考核监督等一系列制度,并把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及时面向全社会公布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实行挂牌服务。确保让基层的干部群众找得到,问得着,把责任落实到位,把问题解决到位。三是工作干劲足。目前韶关市共有1400多个村(社区),而全市律师只有不到300人,并且绝大部分集中在韶关市,分布不均衡,许多律师要服务七八条村,并且这些村交通偏远,路上耗费时间长,但律师们均怀着高度责任感,认真履职,无私奉献,实现了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朱宝莲秘书长充分认同韶关市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做法,她指出,韶关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考察组实地调研,积极学习韶关市的先进经验。她希望番禺区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习,再接再厉,继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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