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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5年首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圆满结束(及发放课件)

发布时间:2015-08-03 浏览数:12,865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2015年7月12日、7月19日,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广州市2015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第一期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区(县)1500余名律师分两批参加了培训。本期培训班邀请了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陈建处长、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担任主讲,分别讲授“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政策及实践”和“村居的那些事儿——律师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作用”。市司法局谭祥平副局长,律师工作管理处沈敏处长、谌星明副处长,市律师协会朱宝莲秘书长、刘响亮副秘书长等嘉宾出席培训班。培训班由沈敏处长主持。    

      谭祥平副局长作开班动员,他指出,今年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举办两期四场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旨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增强基层服务律师对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技能和水平。他强调,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为建设法治广州尽职尽责。同时,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村居基层中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陈建处长担任主讲嘉宾,讲授了律师服务村(社区)活动回顾、如何认识律师服务村(社区)、省委省政府文件的出台过程、省委省政府文件的解读、相关政策的理解与执行、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发展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从宏观上详细解读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出台的时代背景和政策的基本精神,从微观上对律师如何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规范,指出全力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的工作措施,对广州市律师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实操性、技术性和具体性的要求。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结合自身服务基层经历,以“村居的那些事儿”为题,给参训律师讲授了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并结合实际案例分享了化解村居法律纠纷的技巧,切实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的水平。互动交流环节中,参训人员踊跃发言,对我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具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2015年首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现场一

广州市2015年首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训班现场二

附件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政策及实践(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陈建处长讲话稿)

附件2:村居的那些事儿——律师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作用(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授课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