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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4-01-08 浏览数:9,855



       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12月27日,在该法实施的时间指针拨向一周年之际,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邀请了我市法、检、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嘉宾共同开展了“纪念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应邀参加座谈会的领导嘉宾有:市中院研究室王雪生主任,刑一庭钟育周副庭长、张卫勇法官,刑二庭胡鹏副庭长、张泽伦法官,少年审判庭任慧法官;市检察院反贪局吴筱萍副局长、公诉一处庞良程副处长、公诉二处王烨科长;市公安局法制处李育林处长、李晓明副科长;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赖文副处长。

        我会黄永东会长、庄伟燕副会长、程斌涛监事,业务发展工作委员会王志军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成勇,副主任林志明、李桐样及全体委员律师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首先,庄伟燕副会长代表市律协发表了致辞。她讲到,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顺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满足人民司法期待的力举,有效地解决了当下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对于惩罚犯罪,有力地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但实施一周年里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比如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等三类案件的会见难问题以及证人出庭的落实彻底性问题等等。因此,她期望通过本次座谈会的开展,法律共同体之间加强沟通,促进理解,达成共识,为努力打造《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好环境而同行。

        座谈会上,来自法、检、公等单位的领导嘉宾和律师代表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市检察院反贪局吴筱萍副局长解答了律师在特、重大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上的一些疑惑;市公安局法制处李育林处长和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林志明副主任在律师侦查阶段的辩护方面从不同角度做了主题发言;市中院研究室王雪生主任和刑一庭钟育周副庭长、张卫勇法官从不同的角度分享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理论和实务心得;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庞良程副处长介绍了他在同步录音录像的审查和运用方面的实务经验;市中院刑二庭胡鹏副庭长就证人出庭作证在司法实践中落实情况及贯彻实施做了详细的解说。另外,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陈永忠和郑中民律师就刑事辩护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机遇和挑战做了发言。在互动交流环节,法、检、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嘉宾和参会的律师们就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心得体会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交换了意见,为日后我市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积极献言献策。

        最后,黄永东会长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新《刑事诉讼法》相对于旧法更为尊重和保护人权,在放宽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等方面体现了立法的进步。针对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他表示,改善法律环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全体法律人共同的努力,借本次座谈会的契机,希望法、检、公、司系统单位与我市律师之间能架设起一个定期、畅通的沟通平台,充分交流,换位思考,形成合力,充分整合利用司法资源,共同打造我市法治社会的美好明天。